测定柴油的闪点方法如下:
1.观察气压计,记录试验期间仪器附近的环境大气压
2.将试样倒入试验杯至加料线,盖上试验杯盖,然后放入加热室,确保试验杯就位后插入温度计。点燃试验火源,并将火焰直径调节为3mm-4mm。在整个试验期间。试样以5(℃/min)-6(℃/min)的速率升温,搅拌速率为90(r/min)-120(r/min)。
3.当试样的预期闪点为不高于110℃时,从预期闪点以下23±5℃开始点火,试样每升高1℃点火一次,点火时停止搅拌。用试验杯盖上的滑板操作旋钮或点火装置点火。要求火焰在0.5S内下降至试验杯的蒸汽空间内,并在此位置停留1s,然后迅速升高回至原位置。
4.当试样的预期闪点为高于110℃时,从预期闪点以下23±5℃开始点火,试样每升高2℃点火一次,点火时停止搅拌。用试验杯盖上的滑板操作旋钮或点火装置点火。要求火焰在0.5S内下降至试验杯的蒸汽空间内,并在此位置停留1s,然后迅速升高回至原位置.
5.记录火源引起试验杯内产生明显着火的温度,作为试样的观察闪点
6.如果所记录的观察闪点温度与*初点火温度差值少于18℃或高于28℃,则认为此结果无效,应更换试样重新进行试验,调整*初点火温度,直到获得有效的测定结果。
修正公式为T0=T1-(101.3-p)
T1-环境大气压下的观察闪点
p-环境大气压
柴油的闪点在55℃以上 (国标)
开口闪点
用规定的开口闪点测定器所测得的结果叫做开口闪点,以℃表示。常用于测定润滑油。
闭口闪点
用规定的闭口闪点测定器所测得的结果叫做闭口闪点,以℃表示。常用以测定煤油、柴油、变压器油等。
1O号、5号、0号、-1O号和-20号等5个牌号的轻柴油的闭口闪点指标为不小于55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