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构要求:
1.光缆应由层绞结构的缆芯和护层两大部分构成,其中,护层又包括护套和外护层。
2.光缆应是全截面阻水结构,即水在缆芯和护层中都不能纵向渗流,但钢丝铠装部分可除外。
3.同批、同塑式规格的光缆产品应具有相同结构排列和相同识别色谱。
4.缆芯通常包括中心加强构件、松套光纤绞层(含可能有的填充绳)、可能有的扎纱、包带、内衬套等。
5.用于成缆的单模光纤的涂覆层结构及其剥除力、光纤强度筛选水平及其动态疲劳参数nd值、模场直径和尺寸参数、截止波长、宏弯损耗和色散等应符合GB/T9771有关规定。
6.金属加强构件宜用高强度单圆钢丝,也可用由高强度钢丝构成的l×7单股钢丝绳。高强度钢丝宜是不锈钢丝,也可以是磷化钢丝,其表面应圆整光滑。单钢丝的杨氏模量应不低于190GPa,钢丝绳的有效杨氏模量应不低于170GPa。在光缆制造长度内金属加强构件不允许接头。
7.外护层由铠装层和外套组成。外套应是黑色聚乙烯套,其材料应采用线性低密度、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护套料,并应分别符合GB15065或YD/T1485规定。33型外护层光缆应在护套外施加一层螺旋层绞的细圆镀锌钢丝铠装层,在铠装层外挤包一层黑色聚乙烯套,钢丝铠装层宜采用涂覆、填充或(和)浸渍等方法进行防腐蚀。钢丝直径应在0.8mm~2.9mm选定。聚乙烯套厚度的标称值为2.0mm,**值应不小于1.6mm,任何横断面上的平均值应不小于1.8mm。
8.光缆外径应不大于20mm。
9.光缆外表光滑无瑕疵,外形呈均匀圆度,不能出现菱形或椭圆形等不规则外形。